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法规有哪些
1、《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要互联网支付机构最终回归“支付业务”本色,不能有资金池,不能具备银行功能,比如进行清算业务,规规矩矩做资金通道。在这种情况下,不少第三方支付机构纷纷表示,托管业务被银行抢走,将会极大的打乱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战略布局。
2、《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是互联网银行的重要监管法规。
3、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4、金融机构不得依托互联网通过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嵌套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规避监管要求。同一集团内取得多项金融业务资质的,不得违反关联交易等相关业务规范,须建立“防火墙”制度,遵循关联交易等方面的监管规定,切实防范风险交叉传染。
互联网金融管理办法
《互联网金融管理办法》是中国国务院颁布的法规,主要规范了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经营行为,包括网络借贷、股权众筹等多种业务形态。同时,该办法还要求平台应当符合风险识别、合规审查、信息披露等多方面要求。《互联网金融管理办法》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是中国国务院颁布的一项全国性法律法规。
一般来说,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风险管控方式主要有以下四种: 风险规避对于广大互联网金融从业人员而言,应该筛选那些风险控制能力较强的小微企业来满足投资以及金融服务需求。
互联网金融包括第三方支付、P2P网贷、互联网化基金、众筹、股权式众筹。其中,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典型产品有支付宝、微信支付、云闪付等。P2P网贷的典型产品有拍拍贷、宜人贷等。互联网化基金的典型产品有余额宝等。众筹的典型产品有京东众筹等。股权式众筹的典型产品有天使汇等。
商业银行互联网信贷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促进互联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办法》还加强贷款支付和资金用途管理。贷款资金用途应当明确、合法,不得用于购房或偿还住房抵押贷款、股票、债券、期货、金融衍生品和资产管理产品投资,不得用于固定资产和股本权益性投资等。此外,在过渡期安排方面,按照“新老划断”原则设置过渡期,过渡期为《办法》实施之日起2年。
互联网金融贷款管理办法规定
《互联网金融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互联网借贷机构应当对借款人的身份证明、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进行审查,防止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出借人的权益。互联网借贷机构还应当对借款标的进行风险评估,建立风险控制模型,对借款人的还款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互联网贷款,是指商业银行运用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信息通信技术,基于风险数据和风险模型进行交叉验证和风险管理,线上自动受理贷款申请及开展风险评估,并完成授信审批、合同签订、贷款支付、贷后管理等核心业务环节操作,为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提供的用于消费、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等的个人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
现行相关管理办法未完全覆盖上述问题,且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对客户进行线上认证,实际上已突破了面谈面签和实地调查等规定。因此,有必要尽快补齐制度短板,促进互联网贷款业务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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